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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之后的失控 (比较长)

本主题由 太阳 于 2008-9-4 08:58 移动

寻找之后的失控 (比较长)

帝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描绘了一张破旧不全的寻宝图,我们不知道它将指点我们去哪里,等待我们挖掘的宝藏是什么东西,它埋在何方,寻宝的结果会如何,但我们心里都充满了希望和向往,因为上帝让我们相信那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和快乐。

  爱我们也被我们所爱的上帝会不会是个可恨的骗子?

A
  在三、四岁时我奇怪地发现男孩子都是站着撒尿的。他们喜欢玩的玩具和女孩子喜欢玩的玩具不同,他们喜欢飞机汽车还有在空中乱飞乱撞的飞盘,而我喜欢的是漂亮的洋娃娃和毛公仔。

  七岁上小学时我不再觉得奇怪,另外的一种情绪的产生代替了我的疑问。我开始讨厌男孩子,他们总是恶意地戏弄我,把我的麻花辫子解开,用彩色笔把我心爱的课本画得面目全非。我打不过他们,告老师又会招来更可怕的报复,所以我只能委屈地哭泣,希望流出的眼泪能让他们动一点恻隐之心,可他们根本不会心慈手软,反而把女生的眼泪当成战利品,他们都是理着短发的小魔鬼。

  在十一、二岁的时候班里已经出现了令所有家长们头痛的问题——早恋。当时我还不懂老师说的早恋到底是指什么,我只模糊地知道有个别的男生喜欢找班里的漂亮女生在偷偷传递字条,那是错误的事情,会影响学习。可是在我们女孩子的圈子里却不约而同地觉得在书桌里发现男生的字条是一件荣耀的事情,只是出于害羞不敢公开承认罢了。

  在十三、四岁时身边的早恋现象更是明显,下自习后满大街都是出双入对的温馨画面。我所住的城市的东北边有著名的腐败一条街,西南边有著名的女人一条街,正北边有著名的麻将一条街,而我们的学校门口也有著名的恋爱一条街,这是一个以人类行为命名的街道名称的城市。在这两年里我怀着忐忑焦急的心情等待着迟迟不肯来的月经,同时也开始偷偷地希望有男孩子能注意到我,约我出去玩,最好是不怕校园里那条面目可憎直流口水的黑狗咬屁股,坚持在花坛里的玫瑰没有谢之前摘来送给我。等待是最考验耐心的事情,还没等到夏季里最后一朵玫瑰开放,我就被学校图书馆里的外国文学书架吸引了目光。

  想看的书还没有看完就稀里糊涂地过了十五、六岁。这是空白的一页,与现实生活中的男性无关。我所认识的男性要么还没等到我出生就早早死掉要么就是已经老得没剩下几颗牙了,唯一可喜的是他们都有一个响亮的名字让我永记心间:莎士比亚、塞万提斯、巴尔扎克、托尔斯泰、莫伯桑、海明威、塞林格……

  十七、八岁时突然受到周围众多男生的注意,并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开始专注地帮忙写求爱信给其她女生。我的写作热情就是在那时候被男生连逼带哄地培养出来的。同时我也收到了一些所谓的恋爱通知书,只是我向来不喜欢错别字连篇的东西,这让我不禁怀疑投递者的态度是否端正,再加上写得太多也就看不出多少值得气喘心跳的感觉了,所以没有认真对待。直到后来有一个留着小胡子的男生直接来到宿舍门口把我叫了出去,就像传达室里的老头叫我去接电话一样,我才幸运地有了第一次约会。都说事不过三,可是第二次约会之后无论他说什么我都不愿意再跟他一起出去,因为当时我所认识的爱情还停留在信签上,他肯于动嘴实践的精神我还不能自如地适应。为此我还特意为自己失去了贞操的嘴唇而耿耿于怀了很长一段时间。

  就这样我又到了十九岁,这个时候我已经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一个爱情的缺课者,家长所头痛的早恋问题将永远不可能在我的身上发生。我开始重点主修爱情这门精深的学问,因为在这之前没有花时间好好学习基础知识,所以的我的成绩顺应天命地一塌糊涂。妈妈说,成绩单是从来不撒谎。我觉得她说的不全对,那是专指没有作弊的成绩单而言,但是爱情要怎样才能作弊呢?

  二十岁到二十三岁我马不停蹄披星戴月风雨兼程废寝忘食视死如归地寻找迟迟不肯出现的爱情。但是——但是的背后永远藏着一个不妙的转折点,我讨厌但是,可它依然要不厌其烦地降临到我并不是很大的脑袋上。但是——积极努力未必能换来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失败未必能当上成功的老母。屡战屡败头破血流千疮百孔体无完肤魂飞魄散九死一生等词语都能贴切地说明本人在这方面运气不佳。

  好不容易到了二十四岁,我的一切积极性全被残酷的现实打垮,为了保全一点面子我决定在爱情打算不要我之前,刚脆抢个先手不要它。

  二十四岁!我已经变得颠三倒四,乱七八糟,积劳成疾,病入膏肓。

  

[ 本帖最后由 拿破仑 于 2006-1-11 03: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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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在想一些找不出正确答案的问题。一对男女凑到一起是不是在潜意识里已经开始策划某种困扰?如果困扰不能如预期地发生是不是就不愿意往一块凑了?男人和女人为什么需要凑到一起?真的有这个必要吗?如果有的话,为什么在千辛万苦地凑到一起后又会慢慢地彼此厌倦?是什么让男人和女人在开始难舍难分到最后却能轻松地舍得分开?既然当初的接合会变成日后的分离为什么还要用力地往一块凑?这不是在折腾自己和别人吗?难道现在的人都精力过剩,喜欢玩无聊透顶的循环游戏?这个世界是不是真的有爱情?它的模样像什么?所谓的追求理想和完美是不是为了开始下一次恋情说出的借口?寻找的动机和目的是什么?寻找有没有终点?寻找到底是在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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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脚踏实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也搞不清楚怎么才能做到脚踏实地。我活在一个没有安全感的虚无世界里,我头重脚轻四肢乏力无所事事漂浮不定无依无靠,我抽着烟站在街边微微擅抖,费心地猜测着别人为什么忙碌。每当看着身边匆匆而过的人群,我就心乱得想痛哭一场,不,不单是想哭,我还想冲上前去拦路打劫,我要问问他们的生活主题是什么,如果有意思的话我就把他们主题抢走!我时常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我找不到自己的地盘和方向。我不知道是我自动放弃了那种被人们认可的正常生活,还是这种正常生活已经把我遗弃在这座钢筋混凝土架构的灰色森林中。我是一只站在热铁皮屋顶上的猫,不管呆在哪儿都是五心不定六神无主心烦意乱。我是可耻的,因为我流浪,因为我孤独,因为我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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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光阴一寸金,如果这句话可以算是一条被公认的真理,那么这条所谓的真理对我没有一点实际用途,我甚至不知道如何将它合理地解释给自己听。我拥有大把的时间,但我从不为此感到富有,相反我为一直找不到一个有效的办法花去这些醒来后便会如期而至的财富感到恼火。不知是我的日子出了错,还是我的感觉出了错,好像一天已经不止二十四小时,度日如年,度日如年,我发现自己是一个穷得只有时间的人,除了祈祷之外我一无所有。

  时间用它无形的双手将我悄悄地活埋在人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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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某些心理学书籍中领悟出:一个人要是缺乏社会参与感又过分注重自我,在心理上是不卫生的,这是一种精神缺陷。平时我喜欢找几本弗洛伊德、荣格、尼采等大师的著作来看看,然后一知半解地分析自己是个怎么样的人。也许是我太自信,想试图证明自己的智慧。也许是我不够自信,觉得有必要更了解自己一些。分析的结果是我发现我有很多类似人格分裂症、忧郁狂躁症等等稀奇古怪的变态心理急病,再加上我多疑幻想失眠自相矛盾记忆力衰退食欲不振自言自语让我更加深信自己内心已经暗藏着发疯的前兆。可笑的是我并不为此担心,好像我乐意看到自己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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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自称爱上我的勇敢男人说我这样做很危险,好比自己拿着一把不怎么专业的刀给自己做解剖手术,本来不会疯也要疯掉!很显然我是明知其恶仍然不想办法纠正和克制的人。

  细心的人在看我写的东西时都会发现我写的句子中有很多“我”字,有的甚至有两个以上,按照《变态心理学派别》上的说法,这是归究于大多数精神病患者都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在语言表达方面由为突出,也就是说疯子总习惯我过来我过去的。

  对此我实在没有什么好解释的,按此逻辑推理,在上小学写作文的时候,那我就已经出现发疯的前兆了。其实我也不想这样,只是我不能够不这样。我喜欢心理学,但我觉得这些所谓的权威所说的并不见得有多实用和准确。我不相信有一天真的会变成一个疯子,他们说的东西还不够成熟,只能供给别人参考,仅此而已。就如我喜欢男人却不会完全相信他们一样,男人说的话有时的确能让人头晕得信以为真,可是这感觉并不长久,我认可自己的判断力。

  又是半夜,床前那一缕洁白无暇的月光不让我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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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象着一个脸上有一条又长又深的褐色刀疤的男人处心积虑地爬上我的阳台,然后破门而入将我按倒在床上狂吻一气,一副要生吞活剥我的样子。开始我激烈地反抗,尖尖的指甲狠狠地划破他漂亮的后背,后来我逐渐迷上了他火热而潮湿的呼吸急促地吹拂在耳朵上的感觉。于是我们像两堆金色的流沙跟着心中的旋律紧贴着对方的身体妖娆地起舞,缠绵悱恻地做爱,最终我们在高潮中溶为一体,随着一阵炽热干燥的风飘向遥远的大漠……

  我想我有黑夜妄想症,尤其是到了半夜三点以后我的大脑就会完全失控。浪漫主义精神一发不可收拾,我管不住我自己,所以长期以来我都是个失眠患者。我大多数的梦都是睁着眼睛做的,我在黑暗中默默地编写着五花八门创新出奇的剧本,我将它们拍摄制作成功后自由地在眼前播放。最利害的是无论多精美的画面气势多宏伟的场面都从没让我遇上任何技术和经济上的困难,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黑夜如我疯狂,我的一切在黑暗里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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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博义是在一个很沉闷的派对上认识的,当时大家脸上都挂着古怪的笑容,下巴干净的男人们和脖子香喷喷的女人们各自端着一个几乎是空的盘子,三三两两地站在露天酒吧的每个角落里用眼睛聊性用嘴巴聊天。我想他们之所以会这么含蓄和有耐心是因为他们都具备了一种共同的气质——虚伪。

  我认为花很多钱办这种处处要让人小心翼翼装模作样的聚会是件很奢侈也很失败的事情,每次桌子上都要剩下许多好吃的东西和好喝的酒水,却从来没有见到有人真正玩得尽兴过。要么为了给主人面子硬着头皮坚持到派对散去后再重新去找乐子,要么在派对上找到了想要的东西也只能等着过后再费事地用其它办法把当时的联想延续下去,总之每个人都怀着不同的心情热切地盼望着派对的结束,我真不明白怎么会有人愿意花钱干这种出钱出力不讨好的事。

  我重心倒向右边地站在喷水旁,心不在焉地看着两尾红色的鲤鱼嬉戏,右脚站累了又换左脚。还有没有比无聊更加无聊的词?如果有的话,当时我心里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如果没有,我的感觉就应该称之为无聊的平方或者立方。在这种每一分钟都长得够上帝重新创造一次新天地的时候我的cpu就会自动启动,给这种乏味的应酬加点另外的娱乐项目,帮自己度过剩下的时间。

  我想我要是有钱开派对,我邀请的人肯定都是玩得起来的朋友,我喜欢大家在一起时能高高兴兴随心所欲地玩,最好是通宵达旦地纵情狂欢。我酷爱自由、奔放、疯狂、叛逆、张扬、怪异、野性、夸张、亢奋、混乱、颠倒、自恋、摇滚这些有趣的字眼,所有富有创意的行为艺术都令我砰然心动,冲动得不能自已,能为此而献身是我莫大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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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我有了一个心愿,我想在我三十岁以前的某个生日可以包一个有游泳池的场地,并在游泳池里倒满上好的香槟,香槟上还要漂着晶莹剔透的冰块和芬芳艳丽的玫瑰花瓣,我和朋友们一边在里面游泳玩耍,一边喝酒唱歌,那天晚上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月亮虚假地陪着我们,而是我们用自己热情陪着可怜的月亮。男人女人香槟玫瑰混合出来的东西永远是性感迷人新鲜刺激的,一群年青人泡在一起毫无顾忌谈天说地,大口地喝着用自己和别人的体香泡制出的酒一定十分过瘾,这应该是世上最别致的洗澡水了。我越想越激动,我要为自己设想到这么一个别开生面的生日派对干一杯,真他妈的酷毙了!

  博义就在这时打断了我的幻想。我能从男人的眼睛中读出他们的欲望,每当发现有男人对我产生了兴趣,我虚荣的嘴角就会微微向上翘起。我喜悦并不是说我寂寞到了渴望男人来勾引的地步,而是我喜欢被人发现,并把我的存在当成一回事。

  应该怎么说呢,一个无聊的女人遇到一个同样无聊的男人,然后再干点无聊的事情,事实向来就是这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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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句不咸不甜的对话后我忍不住放下手中的酒杯说,如果你真想度过一个有意思的夜晚,那么我们另外换个地方吧,这里郁闷的空气和假惺惺的嘴脸足够可以杀死这个无辜的夜晚,我不喜欢这里,它破坏了我的感觉,Do you understand ?博义放下手中的酒杯用笑容表示同意。我们悄悄地退出派对,他问我想去哪儿,我说决定去什么地方是男人的事,女人是只负责随从和消费。他笑而不语地偏头看了看我,然后发动了车子。

  我是一个说话欲望特别强烈的人,要是碰上一个同我一样嗜好的人,肯定会惹我烦。博义在这方面刚好与我互补,他习惯用表情说话,他的笑容谦逊而宽容,像一团棉花糖,或许说是一床暖烘烘的绵被更合适。我欣赏他的表达方式,这远比单薄的口头语言要好,含蓄的表情联系着丰富的内心世界,看着就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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