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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圣经

两个人的圣经

每一个女人都像羽毛,她们纷纷扬扬,她们转移到另外的地方,她们需要飞翔,所以她们需要被人忘记。
20 岁的小烈靠在倾斜的石质扶手上问我道: Eva ,为什么始终都听王菲?

我侧过身去摸摸这个孩子长长短短的黑头发,对着他那双被头发遮住的眼睛微笑。我说:因为她的声音伤痕累累,像极了我曾经的感情生活。

小烈便不说话了,视线转而抛向远处潮湿如刚泼过墨的大山。有几个穿着长裙的姑娘叮叮当当地走过,她们看着小烈和我,然后咬咬嘴唇,抿笑着走开。

初春的阳光轻轻地打在小烈脸上,我突然觉察到某个足有亿万年久远的传说正在上演。

傻孩子小烈啊。

我 22 岁时从北方某大学毕业,到云南一家旅游社当导游。距 2004 年 3 月 13 日,已是整整一年。目的是生存,而理想是更好的生存。白天忙碌,夜晚打扫。不太喜欢这种平静单调的生活,因为不常有涟漪的水面意味着即将死亡。

住的是曾经只在电视上见过的吊脚楼,觉得些些冒险,却还是不愿搬出来。我在用竹子扎勒成的墙上钉上了自己的所有照片。那些微笑的安静的猖狂的悲伤的面孔,是我的成长历程。附近的孩子经常跑来叫我阿姨,他们用透明蓝色的眼睛望着我,问你的妈妈在哪呢,然后一起躺在我的宽宽大大的床上闭着眼睛听陌生的王菲的歌声。他们晃着双脚,嘴唇偶尔翕张,认真聆听那些错乱的调子里有没有他们的纯真年代。

我每天把不同的人领到相同的地方,用相同的语气给他们讲解相同的所谓的古迹。很多时候不忘抬头望天,努力搜寻鸟的痕迹。然后面无表情地告诉那些尾随我从这里到那里的游客,那是我心爱的候鸟们。一直都这么倔强着,欲把自己的思想强加于身边的每个人,好让他们在日后看见天上飞翔的候鸟时,或在听见候鸟欢欣的翅膀拍打声时,能记起一个始终穿黑衣黑裤的女子。  

小烈是社长的孩子,正在离家不远的大学里迫不及待地度过大三。这个坚韧无畏的孩子有一双黑亮沉静的眸子,小麦色的皮肤,凌乱的头发垂落在瘦削的脸上。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 Eva ,他们都说我的样子像个鬼。他的声音像极了夏天尽头盛在游泳池里的水。忧郁的蓝色。

我没有承认或否认他所说的 “ 鬼 ” ,而是用不解的眼神问他:为什么叫我 Eva ?

他似乎想都没想就告诉我说:因为简单的字母,因为你的美丽,因为我愿意。

傻孩子小烈。我笑着叫他,然后把他带进我的屋子。

他先是扫视一周,再微皱眉头对我说: Eva ,你应该在这空间里增添一些活的生命,那样就会更快乐。

比如什么。

比如热带鱼比如马蹄莲比如狼狗。小烈抓起屋子中央的木椅,顺着墙根搁下。他坐下去,盯着那些印着些许斑驳的照片,沉默不语。直到离开。

那个周末,我去集市买了三条热带鱼和一盆马蹄莲。

 小烈指点江山:还缺条狼狗。

我就告诉他:一个女人加一条狗就可以组成一个家庭,可我还没有生活在家庭里的欲望。

小烈呵呵地笑,流动的笑声跟王菲的歌声混杂在一起,让我恍如隔世,却又在瞬间醒悟过来,一眼就看见了面前的男孩子正眯着眼睛迎接从窗口射进来的阳光。 2004 年 5 月的阳光,似乎因小烈的参演而愈加美好。

小烈经常会在周五的下午回家。待到周日夜里,再由社长亲自开车送到学校。

我问他:这样累不累。

他懒洋洋地靠在我那面花花绿绿的墙上,说:我乐此不疲乐不思蜀乐而忘返。

我笑了起来:好倔强的孩子,有原因么。

他平淡却又急促不安的声音蔓延于玩世不恭的眼神之后。他反问我:你觉得我需要英雄需要指挥吗?小烈的声音充满坚忍。

然后,我在心里告诉自己,这就是 80 年代孩子的思想,没有咆哮没有愤怒,只有义愤填膺的信念。

小烈说: Eva ,挑个时间,我带你去学校看看。

我问他:你要带我去看那些白发先生和漂亮女生吗?

小烈在呵呵地笑了之后回答我说:不。我只想要你知道我是多么地厌恶那里,下个夏季时的离开会使我欢欣鼓舞。

我说:小烈,你有些任性。

可是, Eva ,你的任性甚为严重,你从来都不穿裙子。

那只是个爱好,或者说习惯。

你可以习惯,但不可以爱好。

我只是有些孤单,孤单与生俱来。而裙子代表累赘,我厌恶被累赘罩上的孤单。

学校里穿裙子的姑娘大都有着一张明媚的脸,所以,那种被你认为是累赘的东西却给了她们慰藉。

哦。小烈,你的脸色苍白。

所以他们说我像只鬼。

我笑了起来,找个角落坐下。萦绕于脑际的王菲还在唱,让丛林中一个灯笼独自为黑夜闪烁,让腐朽的感情绚烂得化作飞舞的魂魄。

第二个周五,小烈回家。周日下午,我跟着他到了那座其实很美丽的学校。

有几个美丽姑娘刚要走出校门,却又跑过来招呼着小烈。眸子里闪着欣赏或者说是带着暧昧的渴望。

我站在小烈身后,观看他的不冷不热,观看姑娘们的失望和无奈,直到我在恍惚之间被小烈搂上前去,听到他说:这是 Eva 。然后,搂着我的肩转身离开,冷漠地,决绝般地。

我说:小烈,你让她们伤心了。

她们的每天都很快乐,有阳光有裙子有情书还有不同包装的德芙。

可她们看起来,只想得到你的德芙,哪怕已经过期。

Eva ,那你告诉我,我应该挑选她们之中的谁?!小烈突然声色俱厉。

小烈,你应该学会疼爱人。

可我早已知道如何去爱一个人。

可疼爱不等于爱。说完后,我就指着不远处那高高的塑像。我说:小烈,你看,那里有一张多么坚硬的脸。

他不说话。

我说:小烈,不要认为不任性就不快乐。

他不说话。

我说:小烈,我失望于你的沉默。

他不说话。

我立即转身,想要离开这个任性成性的孩子,却深刻地感觉到手心里小烈的温度。一低头,看见阳光下的两个影子彼此重叠。

有一个美丽女子,从不穿长长的花裙子。她的牛仔裤黑色指甲油和泛黄的头发说明着一种神秘幽深的过往。她说她的孤单与生俱来,所以我始终不觉得她是个被人疼爱的人。她坚持让我叫她姐,可我拒绝,因为那个称谓代表着感情生活中一堵厚重的墙。然后,小烈抽抽鼻子,哽咽的声音。他说: Eva ,我只喜欢这么叫你。

我在呆滞片刻之后,以一种无比灿烂的笑回应这个孩子。我说:傻孩子,你的大学真美,我该回去了。

然后,故作镇定地迈出了校门。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在周末去一些陌生的地方,目的是不再和那个傻孩子遇到。好孩子是应该有书念的,还应该有糖吃,所以我不能成为他成长中的羁绊,更应促使他走在忠实于年龄的感情范围内。

可是,小烈开始从不远的大学寄来信和包裹。

他说: Eva ,王菲唱得我心疼痛,她是个能 为所爱之人俯下身去,卑微而热烈 的女人。

他说; Eva ,每月的最后一天,我都会坐在地板上,把她们写来的情书整齐地扔掉。我不骄傲于自己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而是自卑于你对我的冷漠。

他说: Eva ,寄去的裙子是在 Levi's 里看到的,暗色花边应该为你喜爱,因为你从未更改过你的黑衣黑裤。

他说: Eva ,我突然预感到你即将离开云南了,对吗?

读完他的这封信时,我已经是拖着箱子站在吊脚楼下。箱子里有我的日记,照片,仔裤。热带鱼和马蹄莲留给了同事。

回家后,母亲忙碌地为我换床单买新拖鞋熬蘑菇肉片汤,在超市买一箱一箱的雪碧。她的笑容像三九天里的暖阳,她说:小简,你再长胖一些就好了。

小烈的信也就那么中断了。我庆幸于这种中断,因为那代表着他的转身和不再眷恋。

雷雨夜里,我把王菲的《两个人的圣经》翻来覆去地听。坐在午后能看见有灰尘飞舞的屋子里,突然很想念小烈。那个傻孩子。他只知道我喜欢穿黑衣仔裤,只知道我的屋子里始终弥漫着一股烟草味道,只知道我是个出生于南方的 23 岁女子。却不了解我有过的感情生活,不了解我是个离开了烟草离开了安定离开了王菲就不能活的女子,不了解在 23 年的成长中发生过哪些暴虐如钢铁的事。

夏天在我的印象里从来都很长,特别是回到温热的家乡之后,可以从阳春四月末一直持续到萧瑟的十月。虽然这期间我仍然坚持穿黑色长裤。这使人想起黑咖啡的颜色,苦,却又无比振奋。

休憩了整整一个月后,我决定找工作。家乡小城一点也不繁华,却锦绣似画。正因如此,旅游业悄然兴旺起来。而我,也因大学时的几个红皮证书而在当地最大的旅行社里找到了工作。

还是导游,却比身处云南自在。毕竟,这是家。

没有更改的是,我每天的工作还是把不同的人领到相同的地方,用相同的语气给他们讲解相同的所谓的古迹。很多时候不忘抬头望天,努力搜寻鸟的痕迹。然后面无表情地告诉那些尾随我从这里到那里的游客,那是我心爱的候鸟们。

终于有一天,一个戴墨镜的男人面无表情地否定了我。他说:候鸟只在临近冬天时出现,你犯错误了,知道吗?

我的拘谨定格于他冷峻的脸上。我厌恶极他了。在那一刻,我想念我曾经的吊脚楼,想念曾经的无人反驳,想念傻孩子小烈嚣张的言语。

然后,我默然地带着他们一群人前行,很多时候不忘抬头望天,在心里告诉自己那是我心爱的候鸟。偶尔回头看看那个戴墨镜的男人,却始终看不到他的目光。

那夜,我拖着一副无比疲惫的身体,还有被陌生人用言语戳穿的心,回家。母亲在擦地板。灯好刺眼,可我已经因她那渐老的脸而心觉恍惚。

我本不是时时处处都以感性办事的女子,而对于候鸟的宣扬只因儿时的童话。父亲在他的小公主每夜睡前而讲的童话。当他在我中学时带着另一个女人远走高飞时,我对“父亲”这一称谓的概念也永生停留在了童话书中的候鸟上。

我的感性与无知终于在一夜间爆发。

第二天,早早地去了旅行社,一眼便见那戴墨镜的男人走出电梯。昨日的尴尬使我对他倍加不满,于是停下脚步,狠狠地盯着他。直到他走过我身边又折回来,直到他取下墨镜叫我的名字。

他说:温简,今天你有黑眼圈。

虽然他揭穿了事实,可我怎能与曾在众人前给过我不堪的男人对话?所以,我冷漠地抬着我向来高傲的头颅迈进休息室。自始至终都不乏暗战。

在门被轰然关上的一刹那,我禁不住笑了起来。对着镜子做鬼脸,心想,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

去的是城中最僻静的寺庙。一路上,我都未理会他,未回答他所提出的疑问,甚至对之甩出一堆白眼。我因这复仇而沾沾自喜。

临到休息时,我出了寺庙,在树荫下席地而坐,闭目养神。可是,他的声音响彻耳际。他说:有没有听说过,爱情是能使人永远鲜活的东西。

我在被惊吓之后侧头瞪他,再一字一句地告诉他:我已不再稀罕那种虚幻的东西。

可我想给你,那样你就可以在年老之时也迎不到皱纹的光顾。

这一轮换来了我的鄙夷。我说:你一直都这么向所有女人推销自己吗?

不,我是个很吝啬的人。

可你让我觉得了不安全。

请相信我是上天派来的好人。

此时,一个一手拉着孩子一手拎着包的女人出了寺庙。她在我们身旁停下来,打了招呼。再伸手去掏包里的纸巾,同时对那个咬着蛋糕的孩子说:当心点,别弄脏衣服了。

我和他就这么看着那个化着极浓的妆的女人拉着他的孩子走向另一处树荫。然后我回过头去重新盯着他。

他说:你可以不像她那么精心地掩饰自己的年龄,如果你接受我的爱情的话。

我反问他:你难道没有看见我的素面吗?

我更看见了你脸上的皮屑,那是没有爱情而枯萎的结果。

你太油嘴滑舌。

只因对象有别,这一见钟情使我丧失正常的交流状态。

我就呵呵地笑,然后转换了话题:你抽什么烟?

万宝路,你知道那是男人的烟。

是吗?可我连续五年都以之为伴。

这算是默契吗?我指的是如果这是默契,你会答应让我爱你吗?

呵,我终于不甘寂寞。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谈话。从此,我们恋爱。因为我终于不甘寂寞。

他叫沈迟,在北方拥有被万人仰视的事业和地位。此时正是销售淡季,于是来了这个在地图上无迹可寻的小城。

我问:你是怎么找到它的?

他笑得神秘,仿若一位寻宝者,却始终未告诉我答案。而是问我:小简,你有想过未来吗?我指的不是很多年后的景象,而是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我回答他:未来是个很容易让我迷茫躁动的东西,所以我不去计划它。

那你计划过明天吗?

是的。明天我要把头发扎起来,让太阳晒晒苍白的脸。呵呵。

沈迟端起桌上的玻璃杯,手指干净修长地落在杯子的弧度上。他不紧不慢地喝完了剩下的凉白开。他说:小简,你让我迷茫。

我继续呵呵地笑,起身亲吻他的脸颊。

那是 2004 年隆夏,南方的气候炎热躁动,空气里满是尘埃的飞舞。我和我的 28 岁北方男人在一起。我把他当作我的梦想,我想我一定要实现他。

半月后,沈迟站在回北方的机场里拥抱我。他拖着笨重的箱子,箱子里装着我送他的 CD 。王菲的《寓言》。寓言意即缥缈的情话。我笑着告诉他,这名字是对你的鲜明写照。

他离开之后,我照样吃饭睡觉上班听谜一般的王菲唱歌。只是心里突然就空了下来,思念总是飞得高远。

笑着给母亲讲这一段恋情,然后万分果敢地问:我和他结婚,好么?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的因为思念而逐渐疲惫的心开始在每个瞬间都驱使着我去到沈迟身边。

当我站在陌生的北方街头拨通他的电话时,有一个穿着黑 T 恤的孩子从我身边走过。他的侧脸使我顿时想起了小烈。傻孩子小烈。

可是,沈迟的声音正从电话那头传来,他的惊异使我停止去回忆小烈的轮廓,而是笑着告诉他:我是在 10 秒钟内决定来见你的。

所以你什么也没带给我,只有你。

沈迟住在 12 楼,房号是 1203 。

第二天清晨,我一睁眼便见沈迟合衣躺在地板上。他还未从梦中醒来。

我穿好衣服,走过去,蹲下,凝视着那一张柔和的面孔。我再次告诉自己,这是我的梦想,我一定要实现他。

他突然睁开眼,仿若早已预谋。再用有着浅浅胡渣的下巴触及我的脸,在我一阵欢笑之后对我说:小简,你可知我有多爱你。

而我,一脸平静。我看到候鸟盘旋着从窗外飞过,留下一连串的凄烈。 候鸟使我的体内产生了莫名其妙的欲望。自那以后,每当我看见或者梦见候鸟在头顶盘旋时,就会有一种强烈的愿望进入体内,那可能是候鸟的翅膀欢欣的拍打声,使我的体内充满热爱。

我说:当我还在云南时,每一年,海鸥都从遥远的西伯利亚飞来过冬。可我从来没把它们当作侯鸟。总觉得,这里也是它们的家。可侯鸟始终是侯鸟,是终究要走的。

我说:候鸟是终究要走的。然后,点燃一支万宝路。

可他说,我不会放你走的。在我否定你所说的候鸟时,你就应该知道。然后,侧身,把头放在我蜷缩的腿上。

他的这个姿势使我想起了很多时候他都会在我的耳边喃喃地说,小简,你睡觉的姿势太疲倦了,你应该轻松起来。喏,翻过身来。

可我始终没有告诉他,我睡觉的姿势从一出生就那样小心翼翼。

人类睡觉的床就是一块石板,可以分裂人的灵魂的石板。人只有忘记时间概念时才能睡好觉。有时候,我习惯抓住床上的任何一件东西入睡,枕头,被角,衣襟。沈迟在身边时,我就抓住他的手掌。

午后,沈迟躺在床上为我朗诵顾城的诗。我喜欢这一刻淡淡的气氛,就像喜欢候鸟的飞翔和叫声一样,使我感到安宁和健康。  

突然,他走过来问我:小简,你为什么不穿裙子?

我就那么突兀地想起了远方的小烈。傻孩子小烈。叫我 Eva 的小烈。他说 Eva 你从来都不穿裙子。可当我转过头去,一眼便看见沈迟那张沉稳不躁的脸,而不是像个鬼一样的小烈的玩世不恭。

于是,我告诉他:裙子代表累赘,我厌恶被累赘罩上的孤单。

他说:可你的思想已经那么累赘了。

我弹掉快要跌落的烟灰,侧头质问沈迟:你这是在激将我吗?

他摇头,目光投向窗外的大海,绿幽幽的海,让我想起了邪恶的猫的眼球。

他伸出手臂搂着我,嘴唇在我的脖颈游离。游离。

我大叫:沈迟,你弄疼我了!

他却愈来愈厉害地吻我,其间我又听见了候鸟凄厉的叫声,它们在 1203 的屋顶盘旋不定,好象沈迟的嘴唇,那么激烈。他说:小妖精,你的皮肤干燥,吹三个月的海风就会裂开。

我侧目,眼里满是责怪:可你说过会让它鲜活快乐起来的。

是的,现在只是个开端。沈迟郁郁地盯着我的眼。他说:你有着和她们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方式,包括习惯。知道吗?

我默然。我的确和她们不一样。我的每段爱情都终结于我的暴戾。然后,我重重地打了一个寒战。后来,我把这归结于预感。

在北方的一个月里,我完全不似刚开始时的那么温顺,烟亦抽得更频繁。我习惯于对沈迟沉默。那个让我在之前信誓旦旦的男人终于被我一如既往地伤害了。

我惟有苦笑。无能为力之后就只有妥协和逃离两条路可走了。

八月的最后一夜,我们第一次做爱。他紧紧地抱着我赤裸的身体,他在我耳边喃喃。他说:小简,我终于无法忍受。

然后,我离开了沈迟的城市,离开了我的梦想。在飞机上,我终于为了一行铅字而流下泪来。那一句话是这样写的——每一个女人都像羽毛,她们纷纷扬扬,她们转移到另外的地方,她们需要飞翔,所以她们需要被人忘记。

我想,既然这一段晦涩切短暂的爱情是因我而终,就不应该再给自己希望。希望往往会带来更进一步的绝望。

绝望使人死不瞑目,绝望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在灯光里,我坐着,流泪。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无缘由的抓狂与沉默是我每段爱情的杀机。

然后,我中断了我的日记。

也许有些事情是注定要被遗忘的,所以我选择趁早丢弃它们。但是我无法趁早丢弃我的沈迟。我发现我根本不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并无表面那般强韧。但是我不在乎,当我明白我们注定分离的时候。

躺在床上疯狂地抽万宝路。听一段在时光中穿梭含糊不清的音乐。一个女人在呓语。鼻尖一阵酸楚。潮湿的眼睛有大滴大滴的透明的液体闪动在这午后的烈阳中。努力睁大眼睛不让它们溢出。因为知道会一塌糊涂。突然就不想说话。只是睁大眼睛安静地凝视周围的一切。窗外鸣蝉肆惮。却再也听不到候鸟翅膀的欢欣拍打声。

这个夏天对我来讲,开始在六月,结束在九月。我用一个月的时间去消灭傻孩子小烈带来的幻觉。用一个月的时间去发现。用半个月的时间去挥霍。然后用半个月的时间去打碎。用一个月的时间去愈合。希望铭记但不要疼痛。

没想到岁月竟是一种走得那么快的东西,快得让我有些发慌。我忽然发觉这是一朵荼靡从开放到衰败的过程。也许我已经开始老去。

母亲带我去戏院,我挽着母亲的胳膊坐在她身边。有那么一刻,我深深地迷失在那些浓烈欲滴的色彩里。我想爱情究竟应该怎么定义呢?幸福抑或伤害?我是个想紧紧抓住爱情并且一辈子都不放手的人,可每一次,它破碎的缘由都同出一辙,都因我的暴戾与任性。如此深刻的决绝。

在那一刻,我轻轻地流下泪来。

可当那个傻孩子站在十一月的薄雾里叫我 “Eva” 时,我看见他的头发仍旧长长短短地垂落在瘦削的脸上。仍旧穿着那双红色的 NB 球鞋,牛仔裤已经被磨出了一个洞。

我走过去轻轻地拍拍他的头说:小烈,你不冷吗?
他就展现出一如既往的微笑,指着我的裙子道: Eva ,你不冷吗?

我对着小烈顽皮的脸呵呵地笑了起来。我说:我很快乐,正如你所言。我叹道:傻孩子小烈啊。

在以后的三天里,小烈抽完了我仅有的 5 包万宝路,把我的每双平底鞋都擦得透亮。三天后,小烈终于告诉我说: Eva ,从今天开始,我就要在你的城市里谋生了。

我诧异,转而平静。我说:小烈,你是你的人生的主宰者,每件事情必须深思熟虑。

他走过去,在我的黑色沙发里躺下,仰起头,闭着眼睛,头发晃到耳边。他说:我明白,在你离开云南之后,在我终于念完大三之后,我与父亲抗争了一个月,离开大学,仅为能到你的城市里来。

当每个字从他嘴里一一蹦出来时,我简直是发疯似地盯着那一双眼。我说:小烈,你的任性有增无减。

他却不予理会,一本正经地说: Eva ,从今天开始,你不能再逃离我对你的爱了。

我说:乖孩子,快吃饭吧。

他站起身来,如一尊百折不挠的雕像: Eva ,你应该让我爱你。

呵呵。我神经质地笑起来,然后走过去轻轻地拥抱他。我说:傻孩子小烈啊,你知道么,我刚刚结束一段恋情。它已经使我完全丧失恋爱的力量了。而且,我再也没有勇气。

Eva ,只因他们都不了解你。

就在我抬眼的那一刹那,看见了小烈那双带着些许阴郁的眼睛,幽深的瞳孔携带着不符合年龄与成长的故事。我问他:那你了解我么?

我了解你的很多。了解你没有王菲的声音就彻夜难眠,了解你为何嗜好黑色,了解你为何抽万宝路而不抽茶花摩尔 520 。因此,你应该让我爱你。

于是,在 24 岁的冬天里,我开始买很多颜色鲜艳的衣服来穿,逐渐忘却了黑夜的模样,并告诫自己一定要收敛所有的暴虐。因为我快乐地跟着 21 岁的傻孩子小烈恋爱,如一只从大睡中醒来的松鼠,朝气蓬勃。
过去是一种回忆!
现在是一种经历!
认识你是一种几率!
我很高兴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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